根据中国女子书画会章程(试行版)第三章第二款的规定,董事局在听取了部分会员意见的基础上,决定复会后首届领导机构(执行委员会加秘书处混编组成)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:
一、执行委员会委员:(按年龄排序)
刘毅(上海)、刘蟾(香港)、梁佩凤(美国)、王兰(德国)、潘锦玲(澳门)、巫浣素(江苏)、姚意平(上海)、陆祖鹤(上海)、叶君萍(台湾)、卢增贤(上海)、宋秋馨(北京)、于茵(上海)。
首席执委空缺,临时召集人:于茵。
二、秘书处:
秘书长空缺,副秘书长:卢增贤(暂代秘书长)、于茵、姚意平。
中国女子书画会董事局
2016年5月25日